一、主要职责
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:
(一)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法律、法规和我市的有关政策规定。
(二)直接经办鹤山市企业、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,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,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、中断、转移、接续和终止工作,审核和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。
(三)承担全市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、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;负责管理鹤山市企业、机关事业单位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、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。
(四)汇总编制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、季度、月度财务报表;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统计制度。
(五)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;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、存储、划拨。
(六)拟定社会保险宣传计划,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。
(七)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领导班子
严岸侦 局长
张海明 副局长
莫子明 副局长
三、办公地址
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:鹤山市沙坪镇东升路38号
热线电话:88876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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